人生风雨无常
健康难免有起伏
一旦身体亮起“红灯”
需入院诊疗之时
东莞医保能报销这笔住院费用吗?
有最高支付限制吗?
大病保险也可用于住院报销?
今天带你一文读懂
一、住院待遇怎么报?
东莞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只要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且符合住院就医管理、本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本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一)基本险住院待遇

(二)职工大额补助待遇
参加了职工大额补助的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按照基本险、大病保险规定核付后属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职工大额补助起付标准的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二、最高支付限制怎么计算的?
参保人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经统筹报销的医疗费用累计不能超过基本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东莞市职工医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2026年为84.15万元);东莞市居民医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2026年为54.65万元)。

三、大病保险是什么?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主要针对治疗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不限定病种。只要参加了东莞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就等于同时参加了大病保险,不需要另行缴费。
参保人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大额补助按照规定支付后,累计个人负担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照下图在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进行支付。

四、住院医保待遇怎么算?
报销金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比如:参保人罗先生因病在本市三级定点医院住院,发生医疗费用1.56万元,符合规定住院基本医疗费用1.46万元,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因此,参保人罗先生此次住院治疗享受了基本险住院待遇(1.46万元-0.13万元)*85%=1.1305万元,个人实际自费仅为1.56万元-1.1305万元=0.4295万元。

撰文:龚菊
东莞医保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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